圖文並茂。噢,那並不是我的風格,往往只能擇其一,但也僅僅都只是拙作。
自從看了Into The Wild (中譯「阿拉斯加之死」,翻的不知所以然,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事了)只知道自此後,對於阿拉斯加那種近極地氣候的荒野,那片針葉林,那些棕熊麋鹿,野牛狐狸,雪地山脈與極光,有莫名的嚮往與喜愛。
今年如願以償的登陸近北,雖然是東方的極地,但踏在雪上,在流冰列車上偶然邂逅的狐狸,遊覽車裡一閃而過卻不斷出現的針葉林,內心充滿無限感動。
北海道產鹿角,熊爪。一些古老的店鋪裡往往都懸掛著大大的鹿頭,有的還有販賣,一顆約莫幾萬塊台幣。原本因偏激的嚮往而想要購入,但運送太過麻煩而作罷,僅僅買了一節鹿角和塑膠的仿製品當作安慰。
我相信,礙於生存與附加價值,所以殺生是必然。我不可能去反對為生存的獵殺,因為生物鍊必然如此。
但是這幾天在IG上偶然間看見某些獵人,或坐或站在自己獵殺的動物旁,調整角度,某種層面上逼著已經死亡的獵物看著鏡頭一起拍照。
一股噁心感湧上,覺得難過。
加上之前的報導,某些權貴花了大筆的錢到生物資源豐富的地區去狩獵,如果在狩獵區也就罷了,很多時候往往是把安全區的動物,引出安全區後再補殺。
生命是平等的,為什麼要為了娛樂而剝奪其他生命呢?
當一顆子彈兩支弓箭就可以剝奪一條性命的時候,生命就變得太過廉價。當書唸得越多,錢賺的越多,成就越高,卻離身為人越來越遠的時候,我們就不配站在食物鏈的頂端。總有一天,我們會被反噬,看著自己創造出來的一切把自己毀滅。
Let's not take this planet for granted.
Hunt for live, not for fun.
Into the wild, someday.
走入荒野,如果有那麼一天。
樂福
Mar.16.16
